欧盟委员会为 LED 产品提出了新的 ErP 和能源标签指令,以提高能源效率并减少二氧化碳排放。
什么是 ErP?
ErP 是 Energy-related Products 的缩写。 它也指的是能源相关产品指令 (ErP) 2009/125/EC,它于 2009 年 2005 月取代了旧的能源使用产品指令 (EuP)。原来的 EuP 于 XNUMX 年投入使用,以满足 Kioto 协议关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
ErP 扩大了 EuP 涵盖的产品范围。 早先只直接耗能(或者使用) 产品被覆盖。 现在ErP指令也涵盖了与能源相关的产品。 这可以是例如节水水龙头等。
其理念是覆盖整个产品供应链:设计阶段、生产、运输、包装、存储等。
之前的ErP指令EC 244/2009、EC 245/2009、EU 1194/2012和能源标签指令EU 874/2012已经生效10多年。 最近,欧盟委员会审查了这些法规,分析了照明产品的技术、环境和经济方面以及现实生活中的用户行为,并发布了新的 ErP 指令 EU 2019/2020 和能源标签指令 EU 2019/2015。
新的 ErP 和能源标签指令时间表
新的 ErP 指令 (EU) 2019/2020
- 条例生效日期:2019.12.25
- 法规实施时间:2021.09.01
- 旧法规及其到期时间:(EC) 244/2009、(EC) 245/2009 & (EU) 1194/2012 将从 2021.09.01 起失效
新能源效率标签法规 (EU) 2019/2015
- 条例生效日期:2019.12.25
- 法规实施时间:2021.09.01
- 旧规定及有效期:(EU) No 874/2012自2021.09.01起失效,灯具能效标识自2019.12.25起失效
新的 ErP 指令范围
该法规规定了投放市场的生态设计要求
(a) 光源;
(b) 单独的控制装置。
这些要求也适用于投放市场的包含产品的光源和单独的控制装置。
光源定义
“光源”是指一种电动产品,用于发射,或者在非白炽光源的情况下,可能被调谐为发射、发光或两者兼而有之,具有以下所有光学特性:
(a) 色度坐标 x 和 y 在范围内
(注:此范围内只有白光,红/绿/蓝/黄/粉红光没有)
0,270 < x < 0,530 和 2,3172 x2 + 2,3653 x – 0,2199 < y < – 2,3172 x2 + 2,3653 x – 0,1595;
(b) 光通量 < 500 流明/mm2 附件 I 中定义的投影发光表面积;
(c) 60 至 82 000 流明的光通量;
(d)显色指数(CRI)>0;
使用白炽灯、荧光灯、高强度放电灯、无机发光二极管(LED)或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或它们的组合作为照明技术,并且可以根据附件IV的程序验证为光源。
就本法规而言,不满足条件 (a) 的高压钠 (HPS) 光源被视为光源。
光源不包括:
(a) LED 管芯或 LED 芯片;
(b) LED 封装;
(c) 含有光源的产品,这些光源可以从中移除以进行验证;
(d) 包含在光源中的发光部件,这些部件不能从其中移除以作为光源进行验证;
控制装置定义
“控制装置”是指一个或多个设备,可能会或可能不会物理集成在光源中,旨在为一个或多个特定光源在电气安全和电磁兼容性设定的边界条件内所需的电气格式准备电源. 它可能包括转换电源和启动电压、限制运行和预热电流、防止冷启动、校正功率因数和/或减少无线电干扰。
术语“控制装置”不包括委员会法规 (EC) No 278/2009 (14) 范围内的电源。 该术语也不包括照明控制部件和非照明部件(如附录 I 中定义),尽管这些部件可以与控制装置物理集成或作为单一产品一起销售。
以太网供电 (PoE) 交换机不是本法规意义上的控制设备。 “以太网供电交换机”或“PoE 交换机”是指安装在电源和办公设备和/或光源之间用于数据传输和供电的电源和数据处理设备;
独立控制装置定义
“单独的控制装置”是指未与光源物理集成并作为单独产品或包含产品的一部分投放市场的控制装置;
包含产品定义
“包含产品”是指包含一个或多个光源或单独的控制装置或两者兼有的产品。 包含产品的示例是可以拆开以允许单独验证包含的光源的灯具、包含光源的家用电器、包含光源的家具(架子、镜子、展示柜)。 如果一个容器产品不能被拆开来验证光源和单独的控制装置,整个容器产品被认为是一个光源;
新的 ErP 指令要求
能效要求
(a) 从 1 年 2021 月 XNUMX 日起,光源声明的功耗 Pon 不得超过最大允许功率 Ponmax(单位 W),定义为声明的有用光通量 Φuse(单位 lm)和声明的显色性的函数指数 CRI (-) 如下:
Ponmax = C × (L + Φuse/(F × η)) × R;
其中:
- 根据光源类型,阈值效率(以 lm/W 为单位的 η)和最终损耗因数(以 W 为单位的 L)的值在表 1 中指定。 它们是用于计算的常数,并不反映光源的真实参数。 阈值功效不是所需的最低功效; 后者可以通过将有用光通量除以计算出的最大允许功率来计算。
- 校正因子 (C) 的基本值取决于光源类型,以及特殊光源特性对 C 的附加值在表 2 中指定。
- 功效因子(F)为:
1,00 用于非定向光源(NDLS,使用总通量)
(注:您可以查看IES报告确认是否为非定向灯,我们所有的LED灯带均为非定向灯)
0,85 用于定向光源(DLS,使用锥形通量) - CRI 因子 (R) 为:
CRI ≤ 0,65 时为 25;
(CRI+80)/160 表示 CRI > 25,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两位。
表1
阈值效率 (η) 和末端损耗因子 (L)


表2
取决于光源特性的校正系数 C
在适用的情况下,修正系数 C 的奖金是累积的。
HLLS 的奖励不得与 DLS 的基本 C 值结合(HLLS 应使用 NDLS 的基本 C 值)。
允许最终用户调整发射光的光谱和/或光束角的光源,从而改变有用光通量、显色指数 (CRI) 和/或相关色温 (CCT) 的值,和/或改变光源的定向/非定向状态,应使用参考控制设置进行评估。
光源的待机功率 Psb 不得超过 0,5 W。
已连接光源的联网待机功率 Pnet 不得超过 0,5 W。
Psb 和 Pnet 的允许值不应相加。
(b) 从 1 年 2021 月 3 日起,表 XNUMX 中规定的满负荷运行的独立控制装置的最低能效要求值应适用:
表3
满载时独立控制装置的最低能效
多瓦数分体式控制装置按其可运行的最大申报功率,应符合表3的要求。
独立控制装置的空载功率 Pno 不得超过 0,5 W。这仅适用于制造商或进口商在技术文件中声明其设计为空载模式的独立控制装置。
独立控制装置的待机功率 Psb 不得超过 0,5 W。
连接的独立控制装置的联网待机功率 Pnet 不得超过 0,5 W。Psb 和 Pnet 的允许值不得相加。
功能要求
从 1 年 2021 月 4 日起,表 XNUMX 中规定的功能要求应适用于光源:
表4
光源的功能要求

信息要求
从 1 年 2021 月 XNUMX 日起,将适用以下信息要求:
(a) 光源本身显示的信息
(b) 包装上明显显示的信息
(c) 在制造商、进口商或授权代表的免费访问网站上明显显示的信息
(d) 技术文件
能效等级和计算方法
能效标识等级计算公式


注:LED灯条光源样品要求:
- 以50cm为模型长度,并指定或提供适合该长度的控制装置
- 10 件套
对于 ErP 标签注册网站, 请点击这里,但只有欧盟公司可以注册。
有用的参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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